徐汇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7-12-6

  “七五”普法以来,徐汇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有关工作要求,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助推器”,作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普法实效的重要保障。一年多来,结合本区实际,通过建制度,明职责,树典型,抓重点等措施,将普法“独唱”变为“合唱”,逐步走出一条体现徐汇特点的“谁执法谁普法”之路,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顶层设计,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理念和制度创新的“助推器”

  “七五”普法启动之后,徐汇区委、区政府着眼新时代特点,强调理念和制度创新,把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作为依法治区首要任务来抓,在全市率先推进,狠抓落实。一是深入进行调研。召开由全区主要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调研座谈会,针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内涵、工作主体、机制措施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为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形成《纲要》《决议》。徐汇区委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徐汇区依法治区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任务,区人大常委会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入《关于推进“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重点监督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机制创新和工作考核。区政府出台《徐汇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暂行办法》,提出了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明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办法》有效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内容。区法宣办制定《徐汇区关于实行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的方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区依法治区办和区政府法制办制定《徐汇区依法治区工作考核细则》把“谁执法谁普法”作为重要考核项并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二、明确普法责任,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解决执法与普法脱节问题的“金钥匙”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体。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份内职责。长期以来,很多部门都把普法工作视为专门机构的事,“与己无关”几乎成为思维定式,在具体工作上就表现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执法与普法相脱节,工作软而不实,方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区法宣办印发《徐汇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徐汇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将各部门、各单位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等内容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以保证普法责任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使之可量化、可考核。如《徐汇区依法治区工作考核细则》中,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和执法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掌握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理念以分值列项,被考部门须提供具体材料方能获得分值。又如坚持“以案释法”制度考核,被考单位需要提供“以案释法”讲座内容、时间、地点、讲课人以及讲课对象才能得分。同时提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工作联动与落实条块责任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创新性与实效性相结合等,成为彻底解决执法与普法相脱节和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的“金钥匙”。

  三、强化典型示范,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实践,作为点燃全区普法热情的“火炬棒”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思考和探索。一年多来,徐汇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了抓关键人、抓重点单位、抓案例示范的工作思路。一是紧紧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党政一把手法治思维强不强,重大问题决策抓得准不准,普法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力度大不大的试金石,进一步增强了全区各国家机关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感。如区房管局党政主要领导就普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了“制定清单明责,加强监督履责,加大力度问责”制度性措施,保障了本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力推进。区人大内司委坚持执法检查与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法定责任相结合,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普法检查过程中,分别请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公安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上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报告贯彻实施情况。二是紧紧抓住重点执法机关、部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必须根据执法单位规模大小、任务轻重、社会形势需求等因素来用力,重点单位动起来了,就能形成推动其他部门学习跟进的示范效应。区法宣办把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文化执法大队、环保局和区法院、检察院等重点执法、司法部门作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排头兵”,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问题交流、编发简报进行经验介绍等形式,让大家互通有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从而整体推动普法责任制的更好落实。今年10月,区法宣办会同区人大内司委、区政府法制办对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徐家汇街道等16家重点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详细了解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听取建议,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保障该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三是认真抓好案例示范引领。每个成功的案例背后都凝聚着执法者的智慧、汗水和经验,做好这项工作就能很好地起到以点带面作用。区法宣办在全区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各委办局、街道镇纷纷挖掘本部门、本单位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例,部分单位还邀请区法宣办对其编报的案例进行点评。大家踊跃投稿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热情支持,这个现象本身就是一个更大更好的案例。

  四、解决实际问题,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聚焦点”

  张军部长强调,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赵大程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时说:“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是普法的重点。”区领导在《聚焦重点夯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强调,“要坚持执法规范,问题导向破解管理难题,要围绕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满意度为标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避免执法不严或选择性执法。”一年多来,徐汇区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瞄准点用力发力,先后在中山医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桂林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徐家汇社区凯旋路拆违整治等多个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通过调查摸底、分类约谈、讲法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普法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感受法治精神,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徐汇区凯旋路周边1500平方米违法搭建整治在10天之内全部顺利完成,整治之所以能够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丰富宣传载体,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培育“沃土壤”

  丰富普法载体,在全社会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增强公民的法治素养是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效性的重要基础。为此,徐汇区在实践中,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把法治培训作为提高“谁执法谁普法”主体队伍能力和水平的“催化剂”,把普法宣传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培育人民群众法治信仰,作为“谁执法谁普法”基础性支撑的“沃土壤”:坚持举办局处级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成立区“以案释法”讲师团,以菜单式、互动式、图文并茂、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法治讲座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吸引力。一年多来,讲师团共举办各类讲座300余场,听众达两万余人次。同时,各执法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活动:公安分局依托技术革新,拓展普法公开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实现了从PC端移植至手机等移动应用平台,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指尖”上的便利;区税务分局在税法普法和政策宣传中,充分考虑线上特点和受众心理,采用新颖有趣的“漫画”宣传税法,2017年开发制作了具有税务特色的微信原创配图问答类精品栏目“汇声绘色”,并每两周更新一次,以税务干部“小汇”及纳税人为主角,通过漫画与对话的形式展现税法最新热点问题,运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从企业的视角解读税法和政策规定,让纳税人在轻松愉悦的阅读中掌握税法、了解政策、关注热点;区法院开展“法治海报进社区”活动,向全区300余个居委会发放7000余份海报,对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食品、环境安全以及电信、金融诈骗、反家庭暴力、房屋转让交易等案件,通过选取典型、易读、形象的案例有计划地进入街道社区,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